继续教育证书打印须知:已 开通并允许个人或法人单位打印 继续教育证书,但打印的证书只 作查询使用。如需要盖章证书, 请联系当地人力资源部门盖章。 省直单位可自行打印证书后,到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 续教育处盖章(广州市东风中路 309号广东大厦404房)。 请教 师们相互通知。 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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