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教师培养(暨“青蓝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打好新教师专业发展基础,提高新教师职教能力,使其又快又好地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实现教师队伍整体质量的全方位提升,特制定《新教师培养(暨“青蓝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教师培养(暨“青蓝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doc

人事处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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