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通过公示

发布时间:2011-12-09  浏览次数:

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以及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1年129日至1219日止。若对所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电话及传真:020-37628071、37628623

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人事处

联系人:吴丹凤、贺蓓蓓

联系电话:020-61230812、61230816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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