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具备一、二级专业技能证书教师的课酬计算办法》,经过自愿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全校4人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其对口的专业课和实践指导课按照相应级别计算。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关于具备一、二级专业技能证书教师课酬档次公布名单》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具备一、二级专业技能证书教师课酬档次公布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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