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具备一、二级专业技能证书教师的课酬计算公布

发布时间:2011-04-12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具备一、二级专业技能证书教师的课酬计算办法》,经过自愿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全校4人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其对口的专业课和实践指导课按照相应级别计算。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关于具备一、二级专业技能证书教师课酬档次公布名单》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上一条:关于领取2010年年度考核等级证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具备一、二级专业技能证书教师的课酬计算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