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本学期我校将全面启动高职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现将2009年我校高职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1、本次认定严格按照《“高职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办法详见附件1;
2、十月二十八日前,申请认定高职教育教师资格人员提交认定材料;
3、十一月上旬,召开人事师资工作教授咨询委员会;
4、十一月中旬,学校审批,公示通过人员名单;
5、十一月下旬,颁发《高职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高职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实施与管理办法.doc
高职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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