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下称《评委库》),按照《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3〕101号)要求,我校拟对《评委库》中的评委人选进行调整和更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含)以上,具有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含)以上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编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扎实,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业绩好。
4、能主动熟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和基本要求。
英语语言文学、美术学、工商管理、数学、化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
进入评委库的委员人选由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所在系(院)推荐,并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入库人员推荐表》(见附件,A4纸),报学校遴选后送省人事厅。
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审定我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组织,评委库是组建相应评委会的基础和基本形式,关系到学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群众公认的优秀专家推荐上来。
2、入库人选为职业技术教育系列。推荐的人选要按照上述列出的学科(专业)范围进行推荐。
3、此前各系(院)曾推荐过的评委若仍然可以作为入库人选的,这次也需一并推荐,各学科(专业)推荐人选不限。
请各系(院)将《推荐人选情况表》于4月10日之前报送学校人事处(可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同时报送《推荐人选情况表》的电子文档。
附件: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