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16  浏览次数:

一、学校简介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学校有广州和南海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778亩。学校下设13个院系,共有67个专业,106个专业方向。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17596人。全校教职工1153人,专任教师836人。学校轻工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坚持“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国内诚聘优秀人才多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6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是学校编外教职工。获聘人员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qy.edu.cn/)人才招聘栏目(下称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4)招聘年龄要求见附件1,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6)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11129日起到2011年 12月2日17:00止。

3.报名方法: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现场报名等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编外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发送到gdqyzhaopin@163.com邮箱,并在邮件上主题处标明姓名+应聘岗位字样(招聘邮箱采用自动回复设置,附件请以报名人的名字命名,请收到回复后不要重发邮件);或将报名表邮寄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6室人事处;邮编510300,并在信封上标明“姓名+应聘岗位”字样。

4. 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资格审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核,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于2011127日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资格复审

应试人选应在笔试前1天(2011129日上午8:30-11:50)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6室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编外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2);

(6)如招聘条件为中共党员的,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出具相关证明。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笔试

(1)笔试定于20111210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学院成立笔试评审小组。笔试评审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委人数为奇数,不少于3人。

笔试内容为思想道德素养及与所报岗位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1:3的比例(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于20111216日或之前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页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20111221日前办公时间内到学校人事处登记后查分。

3.面试

(1)面试定于20111224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在面试前一天于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学院成立面试评审小组。面试评委由学校人事处、人事师资教授咨询委员会和用人部门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面试包含有专业技能测试,为本岗位的专业内容,专业技能测试完毕接受评委提问。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各面试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答辩成绩×40%,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程序及标准均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经相关部门会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215日前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dqy.edu.cn,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六、本公告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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