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办学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编外专职工作人员多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6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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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②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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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③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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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②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熟悉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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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招聘的是学校编外专职工作人员。获聘人员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可续聘。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2010年11月15日18:00止,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法:采用电子邮件、现场报名、邮寄等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编外专职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编外专职人员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发送两表到gdqyzhaopin@163.com 邮箱(邮件主题应注明应聘人姓名、应聘岗位等信息);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邮编:510300”,并在信封上标明“应聘人姓名,应聘岗位”等字样。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
2010年11月22日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试人选应在笔试前3天(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00)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编外专职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1份。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1)笔试定于2010年11月27日上午进行。具体的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思想道德修养及与所报岗位相关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于2010年12月3日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页面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分。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2010年12月7日前在办公时间内到学校人事处现场查询。
(3)根据笔试成绩排名,7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
(1)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定于2010年12月11日上午开始。面试的时间、地点会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在面试前几天保持手机畅通)。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评审小组在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参加体检人员持学校开具的体检介绍单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1.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dqy.edu.cn;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五、本公告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编外专职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编外专职人员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