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20  浏览次数:

一、学校简介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学校有广州和南海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778亩。学校下设13个院系,共有68个专业,104个专业方向。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18000人。全校教职工1100人,专任教师826人。学校轻工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坚持“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国内诚聘优秀人才多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0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下表。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代码)

专业要求

人数

学历学位

具体条件

备注

艺术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专业教师(101)

工业设计

1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①年龄≤30周岁;

②考试分数相同情况下,具有企业相关技术工作经历者优先;

平面设计专业教师(102)

平面设计

1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①年龄≤30周岁;

②考试分数相同情况下,具有企业相关技术工作经历者优先;

环境空间设计专业教师(103)

环境空间设计

1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①年龄≤30周岁;

②考试分数相同情况下,具有企业相关技术工作经历者优先;

机电工程系

机电专业教师(201)

机械制造或机电一体化

2

硕士以上

①年龄≤40周岁;

②具有企业相关技术工作经历3年以上;

③副高职称;

机电专业教师(202)

机械制造或机电一体化

1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①年龄≤35周岁;

②具有企业相关技术工作经历3年以上;

③中级职称;

电气专业教师(203)

电气自动化

1

硕士以上

①年龄≤40周岁;

②具有企业相关技术工作经历3年以上;

③副高职称;

经济系

财会专业教师(301)

财会

1

硕士以上

①年龄≤40周岁;

②具有企业相关技术工作经历3年以上;

③副高职称;

数学专业教师(302)

数学

1

博士研究生

年龄≤35周岁;

高职研究所

高教研究(401)

职业教育、教育管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比较教育学等

1

博士研究生

①年龄≤35周岁;

②具有一定的高职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与写作能力;

③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热爱教育事业及教育研究工作;

合计

10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范围

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留学归国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简称“省人社厅”)、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4)招聘年龄要求见附件1。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6)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到2010年6月5日,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及岗位代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法:采用邮寄、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学位(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扫描件发送到gkzp@gdqy.edu.cn邮箱;或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邮编510300”,并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进入考试人选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应不小于3。并于6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四)资格复审

应试人选应在笔试前1天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定于6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思想道德修养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于6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分。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6月30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到学校人事处或打电话查询,查分电话:020-61230816。

(3)根据笔试成绩排名,7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试讲)的人选,进入面试(试讲)的人选与岗位数之比不小于2。

3.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定于7月3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1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成绩以各面试(试讲)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试讲)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考试总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学校开具的体检介绍单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送省人社厅审批。

(九)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dqy.edu.cn,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6(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七、本公告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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