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80多年的职业教育历史。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多人,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23000多人。2006年6月,学校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2007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6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验收。2016年,被列为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6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职校。2019年10月被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学校轻工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发展,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坚持“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努力实践和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招聘年龄要求见附件1。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1、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另可享受各类人才项目资助、科研经费资助、科研奖励、指导学生奖励、培训进修机会等。特别优秀人才的薪酬待遇可面议。
2、符合学校高层次引进的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办公科研条件、工作助手、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周转房、配偶安置等待遇。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2、报名方法
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2)和《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到以下邮箱:rscgkzp@gdqy.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职称。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附件大小请勿超过5M,尽量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3、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本年度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六、考试
我校初定于七月组织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2.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录用。
4.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附件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3: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