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946号),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积极推荐,教师可自愿申报。
请申报人将《201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及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于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报人事处,人事处将按有关程序选拔确定候选人,并在校内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办函【2016】24号).pdf
2、2016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空).xls
人事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