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选拔培养“双师型”骨干教师的实施办法》,对培养期满的“双师型”骨干教师进行考核,经个人提交培养期内工作业绩总结,学院(部)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审查,人事师资教授咨询委员会审议、表决等程序,应考核13人,考核合格12人(其中,考核优秀3人),延迟考核1人。
现将“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至5月23日,若对于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须有事实依据。
联系人:何奕璋,联系电话:61230816。
附件:第九批“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考核结果公示.xls
人事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