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批高职教育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6-29  浏览次数:

按照《关于印发< “高职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实施与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的通知》(粤轻院人〔2015〕35号),经个人申报,院系审核推荐,有关职能部门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有56人通过高职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现对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6月29日起至7月5日止。公示期间,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事实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人事处

电话:020-61230211

电子邮箱:2009109065@gditc.edu.cn

附件:160629第十一批高职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xls

人事处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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