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5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解答》(参看附件)有关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今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做如下补充说明:

1.关于转系列晋升职称评审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须具备该系列下一级职称,因此,必须先转系列评审拟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下一级职称。

2.关于转系列申报职称的资历、业绩计算问题。申报人转系列申报职称时,应先转系列取得同等级的职称。申报同等级职称时,其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从取得该职称低一级职称时起算。申报人转系列后,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其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从转系列前取得同等级职称时起算。此前用于转系列申报同等级职称所使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仍可作为转系列后晋升高一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3.关于申报同一系列同一级别的两个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问题。视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转换岗位而定。没有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后,可以转评现岗位资格。在具体操作上,申报人应作出转评说明,并由人事处出具岗位转换的聘用证明,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均应自从事现工作岗位起算。

4.关于审核和提交职称材料的调整说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科研处、高职教育研究所、学生处、团委、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人事处)于8月23日至25日对申报人的业绩条件进行集中审核。教务处于8月29日对申报人教学成果(含教材)进行审核。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统一出具意见(无须教师办理)。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各自审核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各职能部门审核无异议后,由申报人装入材料袋整理好后最迟于8月29日(星期一)下班前提交学校人事处,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今年职称申报工作需要咨询者,请加入QQ群(群号码228989908)咨询。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解答.pdf

人事处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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