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具备一、二级专业技能证书教师的课酬计算公示

发布时间:2012-10-09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具备一、二级专业技能证书教师的课酬计算办法》,经学校人事师资咨询委员会审核,全校共11人基本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其对口的专业课和实践指导课按照相应级别计算。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基本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若有不同意见,可书面反映到人事处。

人 事 处

二O一二年十月八日

上一条:关于规范校内各单位用工制度的通知 下一条:职称申报材料提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