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7  浏览次数:

各院系及有关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2〕31号),2012年广东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总名额20个。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学校拟推荐2名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候选人。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2、对于被确定为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每人每学年由教育部资助5000元,学校不再另行资助。

3、申请人须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以院系为单位报名参与推荐。每个院系限推荐1名候选人于3月29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报学校人事处,时间紧迫,过期不候。

4、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访问学者候选人,并在校园网上公布结果。

咨询电话:61230816。

人 事 处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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