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选拔培养“双师型”骨干教师的实施办法》(粤轻院人〔2008〕55号),经个人申报,院系审核推荐,有关职能部门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选拔为第四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0年6月30日起至2010年7月6日止。若对于选拔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人事处
联系人:熊维
电话:020-61230816
第四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xls
人事处
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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