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六批“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已开始。请各系(院)积极宣传并组织符合认定条件且未认定“双师”素质资格的教师(含外聘专职教师)申请认定,现将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人按照《关于“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暂行办法》相关文件的要求填写《“双师”素质教师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表、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系(院)。系(院)初步审查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汇总盖章后,于5月12日(星期三)前提交认定材料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将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认定。
1.“近五年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原始的服务协议或项目合同书为依据。
2.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提交认定材料,过期申报不再受理。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