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批“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23  浏览次数:

学校各院、系,有关部门:

我校第六批“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已开始。请各系(院)积极宣传并组织符合认定条件且未认定“双师”素质资格的教师(含外聘专职教师)申请认定,现将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程序及日程安排

申请人按照《关于“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暂行办法》相关文件的要求填写《“双师”素质教师申请表》,并提交申请表、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系(院)。系(院)初步审查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汇总盖章后,于5月12日(星期三)前提交认定材料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将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认定。

二、其它说明

1.“近五年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原始的服务协议或项目合同书为依据。

2.请各有关单位及时提交认定材料,过期申报不再受理。

3.本通知以及相关文件和表格可到人事处网页下载。

附件:

1.“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

2.“双师”素质教师申请表

3.“双师”素质教师申请情况汇总表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测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