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9/2010第二学期专业实践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17  浏览次数:

学校各系(院):

请参照我院《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管理办法(试行)》,继续做好专业实践相关工作,并将2009/2010第二学期《教师专业实践计划审批表》于12月22日前报人事处,学校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于2010年1月上旬将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基本情况在校内进行公示。

2009年11月17日

上一条:关于2009/2010学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09/10学年第一学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