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证件正反面复印;
(3)岗前培训证书有照片一面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有成绩那一整面复印在下半部分;
(4)审核人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5)每份复印件必须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印章应遮盖部分复印内容。
(4)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或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
(5)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
3.装订要求: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在左上角平钉后,夹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