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第1学期教师参加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15  浏览次数:

各系(院、部):

为做好学校2009/2010学年第1学期教师专业实践工作,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新学期排课进度,现将2009/2010学年第1学期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各系(院、部)组织需要开展专业实践的教师填写《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并制定下学期本系(院、部)教师专业实践计划。

2.各系(院、部)于6月12日前将本部门《教师专业实践计划审批表》报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实践计划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并把审批结果反馈各系(院、部)存档。

4.各系(院、部)参照“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有关教师填写《教师专业实践活动手册》,参加专业实践的教师应按计划完成专业实践,实践结束后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5.其它有关不明事宜,请向学校人事处咨询。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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