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与考核工作。现把我校第一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与“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做如下安排。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必须承担一定的职责。经过3年培养,现对第一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期满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拔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的暂行办法》执行。
2.考核材料中,教学质量评价分数以教务处的评教结果为依据,其它培养期间获得的业绩成果归口到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占20%。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级的,学校将为其颁发培养期满考核合格或优秀证书。
1.第二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按照《关于选拔培养“双师型”骨干教师的实施办法》执行。
2.各系(院)在推荐培养对象时,应在第一批的基础上,优先推荐重点专业和尚未有过培养对象的专业,原则上保证各专业师资的协调发展。
第一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材料和第二批“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08年10月29日(星期三)。请各系(院)汇总本单位的考核和推荐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相关负责人签署考核和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后,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进一步审核后,按照有关程序考核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