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第一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与第二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5  浏览次数:

各系(院)及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校“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与考核工作。现把我校第一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与“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第一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考核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必须承担一定的职责。经过3年培养,现对第一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期满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拔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的暂行办法》执行。

2.考核材料中,教学质量评价分数以教务处的评教结果为依据,其它培养期间获得的业绩成果归口到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占20%。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级的,学校将为其颁发培养期满考核合格或优秀证书。

二、第二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

1.第二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按照《关于选拔培养“双师型”骨干教师的实施办法》执行。

2.各系(院)在推荐培养对象时,应在第一批的基础上,优先推荐重点专业和尚未有过培养对象的专业,原则上保证各专业师资的协调发展。

3.第一批培养对象培养期满,不再参加此次选拔。

三、材料提交

第一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材料和第二批“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08年10月29日(星期三)。请各系(院)汇总本单位的考核和推荐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相关负责人签署考核和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后,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进一步审核后,按照有关程序考核和评审。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均可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附件:

1.“双师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审批表

2.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登记表

3. 第一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二OO八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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