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岗位聘用聘期满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按照《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粤轻院〔2013〕70号),我校对2016年聘期满的75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聘期考核。经被考核人登录聘期考核系统确认考核信息,人事处初审后将结果通知所在部门,所在部门向被考核人反馈,被考核人申诉,聘期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审议等程序,有66人达到考核要求,评定为考核合格等次。现将岗位聘用聘期满考核结果进行公布。考核合格人员请在一个月内携带聘书到人事处办理续聘手续。

另有9人没有达到考核要求,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按照《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粤轻院〔2013〕70号),“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如果被考核人提出申请续订合同,则原则上可以按照原岗位等级续订合同,但期限不超过2年,且在岗位聘期结束时,尚未达到岗位考核指标的,学校将按照原岗位层级(即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内降低一级聘用,最多降至相同岗位层级的最低一级,且不发绩效考核津贴,其岗位津贴、基本课时分数按相应级别的80%结算。”

附件:1.岗位聘期满考核结果公示.xls

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期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粤轻院〔2013〕70号)

人事处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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