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2007学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08  浏览次数:

粤轻院人[2007]001号

学校各直属单位:

我校2006/2007学年“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工作将于2007年3月1日——3月15日进行。请各直属单位根据《“‘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及《关于“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暂行办法》认真制定本年度“双师”素质教师培养计划,切实利用好寒假,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或实践活动,以尽快提高我校“双师”素质教师比例。现将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1.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尚未认定“双师”素质的教师(含外聘专职教师)。

2.2006年申报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评审,且公示后无异议的教师(含外聘专职教师)。

二、 认定程序及日程安排

1.3月6日前,个人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填写《“双师”素质教师申请表》,提交《申请表》、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人所在系(院)部;

2.3月7-9日,系(院)部初步审查申请人申报资格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后,填写《申请情况汇总表》并提交《申请情况汇总表》(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请发送到人事处邮箱291@gdqy.edu.cn)及佐证材料复印件,报学校人事处;

3.3月10-15日,学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审批;

4.相关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附件:

1.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申请表

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申请情况汇总表

二○○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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