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个人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08  浏览次数:

粤轻院人〔2007〕002号

艺术设计学院、各系、部:

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拔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的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在任职期间必须承担一定的职责,每年要进行个人总结,两年考核一次。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2006年度个人总结安排如下.

一、个人总结内容

1. 参与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研教改等情况。

2. 承担教学任务及教学效果。

3. 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出版著作(教材)情况。

4. 参与或主持科研情况。

5. 业务、实践进修等情况。

各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就本年度的以上工作情况做出书面总结。

二、时间安排

2007年1月18日(星期四)前,各系(院)、部汇总本单位的《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年度个人总结登记表》,并对总结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整理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均可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附件:

1. 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年度个人总结登记表

2. 参与个人总结的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名单

二OO七年一月六日

上一条:关于校内分配方案晋档计酬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06/2007学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