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拔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的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在任职期间必须承担一定的职责,每年要进行个人总结,两年考核一次。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2006年度个人总结安排如下.
3. 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出版著作(教材)情况。
各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就本年度的以上工作情况做出书面总结。
2007年1月18日(星期四)前,各系(院)、部汇总本单位的《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年度个人总结登记表》,并对总结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整理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