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粤人社发[2010]89号,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17号)的要求,现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1、按照《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重要条件。特别是今后需要申报职称的人员必须完成自2010年起的继续教育学习(或2010年后获现资格以来的继续教育学习)。
2、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统一部署安排,每年定期发布公需科目学习指南;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不少于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一,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发布;个人选修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3、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实际学时计算。
二、培训对象
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教师(包括从事科研、实验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政管理人员)。
三、继续教育的流程
个人在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活动后登录系统申报继续教育记录 (需满72学时)——>单位审核——>省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后发证(证书自行在网上打印)。
四、 每年需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单位:学时(一天折算6学时)
科目
年份
| 公需科目
| 专业科目
| 个人选修科目
| 总计
|
2010年
| 12
| 48
| 12
| 72
|
2011年
| 18
| 42
| 12
| 72
|
2012年
| 18
| 42
| 12
| 72
|
2013年
| 18
| 42
| 12
| 72
|
2014年
| 18
| 42
| 12
| 72
|
2015年
| 18
| 42
| 12
| 72
|
五、学习方式
1、公需科目:可参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网上学习系统或公需课培训班进行学习。参加网上在线学习完成后可在线申报登记学时,学时由各单位的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jxjy/)进行学时查询。
网上学习系统有:
(1)广州人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职业继续教育网:
http://www.gd-jxjy.com
(具体网站说明可查看附件)
(2)广州中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学习网:http://www.gdsjxjy.com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需在广东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进行继续教育的申报登记。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教师函[2011]119号,以下简称《指南》)精神,专业科目可填写参加施教机构的培训以及与专业相关的培训、会议、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学术交流、企业挂职锻炼、三下乡、带学生下企业实习、学历进修、研修班、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活动(一天算6学时)。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0〕321号),取得以下成果的主创人员可计算全部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
(1)当年获得专利;
(2)当年出版专著;
(3)当年完成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
(4)其他经省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可计算的成果。
上述所列成果的非主创人员,按百分之五十计算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
由于现行《指南》无具体的细则规定,因此参与课题研究、发表论文等专业科目的学时折算由学校暂按以下办法折算。
学校在粤人社发〔2010〕321号文的前提下,每项科研成果抵消专业科目的35学时(超过的部分以35学时算),其中撰写每篇论文可抵消专业科目24学时,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个人选修:由学校组织或个人根据岗位需要参加的培训或会议可登记在个人选修的栏目。不满12学时的可选择相关的专业课进行申报,亦可在网上选择相关课程进行学习。
六、报名方式
申请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先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jxjy/)注册个人继续教育平台。申请网上学习人员可自行到广东职业继续教育网(http://www.gd-jxjy.com)或广东学习网(http://www.gdsjxjy.com)进行学员注册,凭学习帐号及密码登录学习。
七、 收费标准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文件每人每课时不超过4元/学时执行(费用自理)。
八、 注意事项
1、申报人要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记录申报,如公需科目在网上平台学习,则其学习信息将自动反馈到该系统。
2、在注册的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参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使用介绍咨询”或广东职业继续教育网、广东学习网的客服。
附件:
广东职业继续教育网专业技术人员远程教育学习平台说明.doc
人事处
2015年12月30日